2005/04/05
經濟部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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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何佩芬
就讀國三的兒子有一天氣憤的告訴我,因為遲到,被學校的老師在大禮堂處罰,他因為面子掛不住,忿忿不平的說「老師體罰學生不當」。而我卻心中暗暗高興,好佩服那個勇敢的老師,可以管教一下那個將「遲到」變為常態的兒子。其實兒子很乖巧,但是有個壞毛病,早上起不來、起來又東摸西摸,作母親「溺愛」孩子,雖然大呼小叫要他看時鐘注意時間,但從來沒有因為他違反「校規」遲到,而有處罰。
其實兒子的遲到會對學校造成一些困擾,並且衍生不必要的成本,例如老師會擔心還沒到的孩子是不是「在路上出事」,還要打電話一家一家確認孩子沒事,「老師的擔心情緒」與「電話費」都是一種成本,都是一種資源的浪費。國有國法、家有家規,學校有學校的規定、公司有公司的規定。若是合理的規定,其實是一種保護,保護大家在安全的範疇內。遵守規定,不僅保護自己、也尊重他人,而且節省不必要的資源浪費。
「節約能源」是今年政府能源政策的重點工作,「節約能源」不僅就省水、省電、省瓦斯談起,是否也從「心態」及「習慣」開始著手,例如「遵守交通安全」就可以避免不必要的交通事故,使交通順暢以節省大家的時間,若要成為地球的公民,必須先要成為遵守校規的學生、守法的好國民做起,不能從小範圍做起,愛護家庭、愛護學校、愛護國家,如何談到愛護地球?心態的改變及習慣的養成,需要付出代價,不能有「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的想法,或許有人很率性的認為「我違規,我受罰」干卿何事?然而在違規與受罰的過程中,旁邊的人及社會已經在為一個人的無知與任性付出成本。
「能源管理法」是一項保護國人在能源使用的安全範圍的法則,有一項為執行能源大用戶之能源查核制度,每年節約能源約28萬公秉油當量,另外經濟部今年也將對各類車輛、漁船引擎及冷氣、冰箱、感應電動機、螢光燈管等11項高耗能之設備器具亦採強制性能源效率管理,每年可節省汽油9.7萬公秉,節約用電3.4億度。這些都是因為設限與管理,使得能源效率得以提升,讓我們除了高喊「節約能源、保護地球」之外,也能配合能源查核制度,一同提高能源使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