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1/05
經濟部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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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莊銘池
由於京都議定書已於2005年2月16日正式生效,能源使用與溫室氣體減量已成為我國面臨的主要課題。經濟部能源局為落實2005年6月舉辦之「全國能源會議」結論─建立能源部門二氧化碳排放管理能力,積極建立能源部門因應能力,能源局與能源產業合作,大力推廣溫室氣體盤查,以掌握能源產業排放量資料,建立能源產業排放資料庫與平台,做為未來推動能源產業各項減量計畫之基礎。
因應氣候變遷是一項長遠、需要付出艱鉅努力的任務,為因應國際間管制溫室氣體排放及跨國合作共同減量的最新趨勢,由於我國特殊國際地位,若要實際參與氣候變化綱要公約及相關組織與市場恐有困難,惟我國仍應逐步建立與國際溫室氣體管理相同之管理系統,先朝向建立本國的溫室氣體認證制度著手,推動進行能源產業排放量盤查、申報登錄,以做為後續排放交易之準備,使我國順利與國際管理趨勢接軌,將可降低經濟的衝擊。
北中南辦理座談會聽取業者建言
另一方面優先推動能源產業「自發性減量」的可行性計畫,提升節能技術能力,研擬設備汰舊換新與可行的減量方案之規劃能力,提升能源產業自發性減量,後續將推動自願性減量認證,落實減量成效。
此外,隨著第11屆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締約國大會暨第1屆京都議定書締約國會議的召開,「後京都時期」新的國際氣候談判也隨之展開,談判內容將涉及減排、適應、技術、低碳發展等項目,我國與其他新興工業國家,可能為下一波受規範的對象。面對新一波減量壓力與談判發展,台灣因應京都議定書及後京都時期的策略,不應化約為有無貿易制裁,而是如何藉此國際趨勢,促進產業建立溫室氣體管理體系與自願性減量,結合企業界的努力,建立彼此間夥伴關係,以京都議定書背後潛藏的綠色產業商機為誘因,共同推動台灣的永續發展。
2005年能源局推動盤查輔導示範計畫,於4月份在網路公開徵求輔導廠後,計有台電公司、星能電力公司、台灣汽電公司、台塑石化公司、麥寮汽電公司同意加入該次輔導工作,於同年11月底完成輔導程序,將輔導所獲致之經驗協助未來能源部門推動之規劃。能源局為宣導能源產業溫室氣體盤查、驗證機制,推廣輔導經驗,於11月29日起舉辦一系列北、中、南座談會,聽取業界實務經驗與建言,以做為2006年起推動全面能源產業盤查之基礎。
北中南座談會辦理經過
經濟部能源局為宣導能源產業溫室氣體盤查、驗證機制,於2005年11月29日、12月2日分別在高雄、台中舉辦廠商座談會,向能源產業界說明未來能源局所規劃推動的各項工作內容,12月7日舉辦成果發表會,展示輔導成果,擴散輔導經驗,向業界說明未來推動能源產業盤查與驗證機制之走向,並聽取業界實務經驗與建言,以做為推動全面能源產業盤查之基礎。
2005年11月29日「能源產業二氧化碳盤查推動」南區廠商座談會假經濟部南區服務中心10樓會議室舉辦,由能源局綜合企畫組組長莊世明主持,與會者建議政府應明確設定減量目標,推動溫室氣體減量法草案生效,產業才能進行減量目標的規劃,期望能有明確的自願性減量計畫推動規劃,並請能源局協助能源耗用量較大的產業,設定合理的排放量目標值,推動產業減量進行。
2005年12月2日「能源產業二氧化碳盤查推動」中區廠商座談會假台中金典酒店14樓會議室舉辦。與會者極為關心「溫室氣體減量法(草案)」及國家未來減量政策的推動方向,與未來政府間的權責劃分,並期望能源局能提出更為完整的推動規劃,並經常與產業溝通,協助產業建立減量能力。
2005年12月7日「能源產業盤查輔導成果發表暨二氧化碳排放管理」研討會於福華文教會館14樓會議室舉行,會中邀請接受能源局輔導5家廠商說明能源產業溫室氣體盤查輔導成果,包括台電公司林口電廠課長林全盛、星能電力工程師蕭克勇、麥寮汽電高專許正雄、台塑石化煉油事業部高專劉昌振,以及台灣汽電公司官田廠課長胡有瑞等人,分別就該廠建立溫室氣體盤查管理體系、建立盤查起始年度、計算基期(排放邊界設定、排放鑑別)、排放源係數選定、盤查結果及減量對策進行報告,均認為各廠接受輔導後,已具建立完整的盤查管理系統能力,故該次輔導成效卓著。因此,輔導廠商建議未來能源局應擴大辦理持續推廣能源產業溫室氣體盤查輔導事宜。
另於研討會中報告能源產業溫室氣體盤查、登錄、查核、驗證工作之規劃推動情形,並闡述能源局未來溫室氣體盤查輔導工作之重點,期能於現階段達成能源產業溫室氣體減量能力建構與自願性減量之目標。此一議題與談人產業發展基金會經理侯萬善、綠基會副執行長余騰耀及台灣檢驗科技公司經理謝禎濤分別發表溫室氣體盤查、登錄、查核、驗證工作之意見與看法,期使與會代表能充分瞭解溫室氣體減量管理制度之實際執行方式,有助於能源產業溫室氣體具體減量政策之落實。最後,在熱烈討論與充分意見交換之融洽氣氛下研討會圓滿閉幕。(作者任職於經濟部能源局)